医院出生手臂被抻坏,到现在脑

看着即将3周岁的儿子歪歪扭扭的走路姿势,不能摆动的左臂。家住吉林省松原市汤海莲鼻子一酸,眼泪吧嗒吧嗒地流了下来。

不想提起那段伤心的往事,为了给儿子讨个公道,她含着泪水向华商报-二三里资讯讲述事情经过。

年12月24日凌晨,汤海莲出现了腹痛,感觉自己要生了,一家人赶紧收拾东西,一大早就来医院——医院(以下简称“医院”)。汤海莲当时已38岁,属于高龄产妇,还是第二胎,所以经过多家对比,她选择了这家医院。

“当时产检的时候,预测胎儿体重克,当时医生建议我顺产,我就同意了。”汤海莲说,当天下午两点左右,她的儿子降生,是顺产,体重克。

年12月25日,孩子就因为呼吸困难被医院救治,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、肺炎、左侧臂丛神经不全损伤。14天后孩子出院了。

“当时以为孩子就没事了,回家后发现孩子左手还是软绵绵的,不能动,我就找到了医院,医院没有推卸责任,找理疗师为孩子做按摩、打针。”汤海莲说,两个月后,孩子病情并没有减轻,医院就派医生带着她们去上海、北京为孩子治病。

到北京后,医院为汤海莲母子租了房子,医院,交了治疗费。

“医生说,孩子神经一旦损伤,终身不可逆转,永远不可能和正常孩子一样。”汤海莲说,看着孩子每天遭受病痛的折磨,她心如刀绞。“半年后,医院在垫付了18万多元的治疗费后,就不再垫付了,为了给孩子看病,我把房子都卖了,这两年几乎都住在北京给孩子看病。”

汤海莲这几年也曾多次到医院讨要孩子的治疗费,她求过、也闹过,双方也曾达成过合解,医院医院经营营养食品,双方还找到长春一家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。

鉴定认为,“医院在对汤海莲分娩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。由于医院分娩前对汤海莲的巨大儿预测不足,没有做好肩难产的准备工作,在胎肩娩出困难时没有进行会阴侧切,导致婴儿出现了左侧臂丛神经不全损伤,医院的过错与婴儿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,过错程度为主要责任。”

然而事情最终还是没有解决。

汤海莲代表孩子,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。

法院综合案情,认定医院按80%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。年11月,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判决医院在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经济损失.55元,驳回其他诉讼请求。

汤海莲不服,上诉到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,裁定:一、撤销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()吉民初号民事判决;二、本案发回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重审。

就在年,汤海莲承受了更多的艰辛和压力,孩子脑部、脊柱、骨盆和腿都出了问题“孩子走路、说话都与正常孩子不同,特别是双侧脑损伤,不知道孩子还会出现什么问题,真的不敢去想……”汤海莲哭着说。

年前郭县人民法院再审此案,法院认定的原告支出的医疗费为.56元,就医交通费支出为元、异地就医门诊伙食补助费元、陪同人员伙食补助费元、二年护理费元、房屋租金元,合计.60元。以上.60元的80%为.80元,减去医院已付.47元,被告医院还应支付.40元。

最终法院判决:医院赔偿医疗费、交通费、原告异地就医门诊伙食补助费、陪同人员伙食补助费、护理费、房屋租金共计.40元,限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给付,驳回其他诉讼请求。

面对这样的结果,双方都不服,都提出了上诉。

汤海莲说,“我查过医生的相关证件和毕业学校,我认为给我下诊断的医生、接生医生和接诊主管医生不具备相应的行医资质,没有相关专业知识,暴力接生,才导致我的孩子终生残疾。我也不认同第一次司法鉴定的结果,病历上的时间不对,鉴定结果是根据病历鉴定的。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。我想做第二次鉴定,但是鉴定机构认为提供材料不符合标准,不予以鉴定。孩子后期治疗需要很多年,不应是鉴定中的两年,治疗费用就需要更多了。无论多少钱都换不回我儿子的健康了,赔偿与孩子健康,我永远选择后者。”

8月13日,医院主管此事的院长对华商报-二三里资讯说,事情发生后,医院积极配合孩子治疗,带着孩子去上海、北京等地治疗,租房子、找医院,先后花了18万多元。对于法院的判决,医院承担的责任和原告提供的医药费等相关票据他们并不认同。病历上的时间是打印错误,并非造假,三名为汤女士接产的医护人员也具有相关资质,也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。法院判决后,了解到孩子看病没有钱,医院拿出13万元交给执法部门,这些钱将分期交给原告,现在就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。

目前,汤海莲已经带着孩子返回北京继续治疗,等法院开庭时她再回到松原。

来源二三里资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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